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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9年12月02日 16:11: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设计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9]4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海曙区、鄞州区,西起机场路,东至鄞横线。

  建 设 规 模:全长约9.0公里。

  项目总投资 :估算总投资约70.82亿元,其中Ⅰ标段建安工程费约6.65亿元,Ⅱ标段建安工程费约6.22亿元,Ⅲ标段建安工程费约8.93亿元,Ⅳ标段建安工程费约12.69亿元,Ⅴ标段建安工程费约12.31亿元。最终以可行性研究批复中的建安费金额为准。

  设 计 概 算: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服 务 期 限:

  Ⅰ标段总设计周期80日历天,其中方案深化、初步(含扩初、概算)设计4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Ⅱ标段总设计周期80日历天,其中方案深化、初步(含扩初、概算)设计4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Ⅲ标段总设计周期80日历天,其中方案深化、初步(含扩初、概算)设计4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Ⅳ标段总设计周期110日历天,其中可行性研究30日历天,方案深化、初步(含扩初、概算)设计4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设计咨询为收到设计文件后 20日历天。

  Ⅴ标段总设计周期80日历天,其中方案深化、初步(含扩初、概算)设计4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招 标 范 围:

  Ⅰ标段招标范围:Ⅰ标段的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BIM模型服务、课题研究、施工配合服务以及设计精细化管理等。

  Ⅱ标段招标范围:Ⅱ标段的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BIM模型服务、课题研究、施工配合服务以及设计精细化管理等。

  Ⅲ标段招标范围:Ⅲ标段的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BIM模型服务、课题研究、施工配合服务以及设计精细化管理等。

  Ⅳ标段招标范围: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全线的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咨询及设计总体协调,Ⅳ标段的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BIM模型服务、课题研究、施工配合服务以及设计精细化管理等。

  Ⅴ标段招标范围:Ⅴ标段的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BIM模型服务、课题研究、施工配合服务以及设计精细化管理等。

  标 段 划 分: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Ⅰ标段为机场路-南塘河西侧,Ⅱ标段为南塘河西侧-万泉路东侧,Ⅲ标段为万泉路东侧-小江湖路东侧,Ⅳ标段为小江湖路东侧-天童南路西侧,Ⅴ标段为天童南路西侧-鄞横线。投标人可就上述5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3主设计师资格要求: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主设计师委任书)。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须具备“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标段重新招标。

  3.5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02至2019-12-19 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7未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2-24 09:30,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形式的技术标,其中书面形式的技术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由宁波网络投标工具V7.4.3生成。

  5.4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单独密封包装,且与上传至系统中的保持一致。

  5.5投标人成功上传加密标书,但因系统故障无法读取时,方可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成功上传加密标书,否则不予调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如均无法读取,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6 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密钥”(CA锁),并在“电子密钥”(CA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中国宁波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陈能辉

  招标代理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联 系 人:王皓、俞蒙蒙

  电  话:0574-87684881、13736140496

  传  真:0574-87686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