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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利医院地下通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年03月23日 15:23: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惠利医院地下通道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20﹞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南北向地道土建工程费由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其余由市城建资金承担,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鄞州区兴宁路与彩虹南路交叉口

建 设 规 模:地下通道总长约213米,其中,东西向通道长约123米(其中顶管段长约44米),南北向通道总长约90米(其中顶管段长约38米),主通道采用顶管法下穿现状兴宁路和彩虹南路,地道与泛迪广场地下室连通,地道共设置3个出入口,出入口设置人行步道、自动扶梯和垂直电梯等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 :约9540万元

设 计 概 算:暂按建安费6560万元进行限额设计,最终以可行性研究批复中的建安费金额为准

服 务 期 限:总周期60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深化设计、可研15日历天,初步(含扩初、概算)设计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招 标 范 围:李惠利医院地下通道工程(新建地道及附属设施工程、管线迁改的总体方案和迁改施工图设计的配合、交通设施、道路及绿化恢复等工程)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方案深化设计、可研、初步(含扩初、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以及设计精细化管理等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派遣主设计师

3.3 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市政(城市隧道)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9年12月、2020年1月、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4 其他:

3.4.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4.2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

中审核通过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5潜在投标人的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成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0日到2020年4月7日16:00时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4 如有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B)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单独密封包装。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中国宁波网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楼

联系人:杨立平、邹芳敏

电  话:0574-88107620、0574-88103779

传  真:0574-8810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