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9〕406号文批准建设,现对该工程的水土保持评价组织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
1、比选内容: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2、工程概况:鄞州大道快速路(机场路-鄞横线)工程位于海曙区、鄞州区,西起机场路,东至鄞横线,全长约9.0公里。工程拟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的建设形式,主线高架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地面辅道采用双向6-8车道,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
3、参选单位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核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三星级及以上)。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土保持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资格证书。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比选文件的获取:请拟参选的单位于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8日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469198921@qq.com,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资料费100元,售后不退。
同时,在邮件标题或正文中备注所参选项目名称、参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包人(或咨询人)收到邮件后会及时将本项目电子版比选文件及其附件(如有)回复至拟参选单位邮箱,未收到回复的请及时与咨询人联系。联系人:翁雪珺,联系方式:15757827127。
注:如比选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报名单位在邮件中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咨询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咨询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现场踏勘:参选单位可自行前往现场实地踏勘,发包人不另外组织。
8、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七楼(乘坐电梯至六楼后步行至七楼)会议室,在此时间后提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9、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中国宁波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咨询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六楼
联系人:翁雪珺
联系电话:0574-87686084、15757827127
邮箱:469198921@qq.com
传真:0574-8768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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