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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花园二期消防室外给水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21年12月23日 09:13: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湖花园二期消防室外给水维修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东湖花园二期三期业主委员会,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湖花园二期三期业主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和街道财政补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东湖花园二期  

  项目规模:/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1641353.92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东湖花园二期消防管道维修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内的服务(详见施工图、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

  标段划分:数量: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4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不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机电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3.3.3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3日至 2021年12月31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二楼211室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及资料费缴纳证明扫描发送邮件至(878831589@qq.com)(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若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超出上述规定期限者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东湖支行

  账号:39421001040012600

  备注:汇款时请备注:东湖花园二期消防+单位简称

  6.投标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保证金形式: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必须以总公司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部或个人等均无效)

  账户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东湖支行

  银行账号:39421001040012600

  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GCZB-2021-197),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导致被否决投标的后果自负。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4日9时30分。

  7.2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堇山东路517号中河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湖花园二期三期业主委员会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徐新宇、李丽雅、余晓勤

  电话:0574-88090301

  9.备注

  9.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堇山东路517号中河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9.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视情况采用钉钉直播形式,所有投标人可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9.1、9.2条款自动作废。